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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入省级金融单位序列的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入省级金融单位序列的函
(陕政办函〔2007〕231号)
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们《关于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列入省级金融单位序列的请示》(太平寿陕〔2007〕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列入省级金融单位序列,与省政府建立行文关系,并列席和参加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省上组织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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