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省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总体思路
按照《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小企业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重点用能小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分别比“十五”末削减12%和10.1%。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市场调节等多种措施,做大做强劳动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强规划建设,推动集约化发展。通过实施“压小上大”和资源整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规范化生产,形成节约型、清洁型、循环型经营的发展机制,促进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三、全省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措施
针对我省小企业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要分地区、分年度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淘汰小冶炼、小化工、小医药、小橡胶、小食品、小造纸、小焦炭、小电石等行业落后产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国土资源、城建、电力、供水、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淘汰关停企业投资反弹,死灰复燃。
(二)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订更加严格的能耗、水耗、环境、安全、资源综合利用和质量、技术、规模等标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要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产业政策、土地供应、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核准。
(三)抓好环境综合治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保留的小企业要有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并按有关标准稳定达标排放。对环保设施不健全的企业要视情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或关闭。
(四)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小企业应根据提升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保护环境、降低消耗、综合利用的要求,对传统产业实施改造提升。对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小的技术改造项目,各有关方面要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