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时期台州市突出贡献工业企业的通报
(台政发〔2006〕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其中,全市重点骨干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集团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功不可没。
为激励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奋进,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钱江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十五”时期台州市突出贡献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全市工业企业要以“十五”时期台州市突出贡献企业为榜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市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立市”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结合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努力取得更大成绩,实现更大的跨越,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十五”时期台州市突出贡献工业企业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十五”时期台州市突出贡献工业企业名单
(共30家)
钱江集团有限公司
吉利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飞跃集团有限公司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英博石梁啤酒有限公司
春和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台州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双菱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永强集团有限公司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宝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德仁集团有限公司
临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
杰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
双鸽集团有限公司
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