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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网建设第二个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网建设第二个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6〕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电网建设第二个“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全市电网建设第二个“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电网建设步伐,解决当前电网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受阻”问题,为台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电力保障,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电网建设第二个“百日攻坚”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开工、促竣工为重点,加快电网建设,努力缓解电网网络制约,解决电网“卡脖子”问题,切实提高电网供应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台州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电网建设第二个“百日攻坚”活动,完成电网建设投资3.6亿元,实现竣工项目8个,投产容量66万千伏安,线路168.094 公里;开工项目14个,投产容量106万千伏安,线路347.69公里。
  三、工作任务
  (一)2007年1月31日前竣工投运的项目
  220千伏:剑山变、安洲变、港湾变、龙门-曙光线路工程;
  110千伏:章安变、下各变、牧西变、兆桥变。
  (二)2007年1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
  500千伏:临海变;
  220千伏:栅浦变、国清变II期、温峤变;
  110千伏:绿心变、椒江变异地改建、海保变、杜家变、滨江变二期、山坦变、中部变、蒲山变、文峰变、丽泽变。
  具体项目计划详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全市电网建设第二个“百日攻坚”活动从2006年10月15日开始,到2007年1月31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落实措施阶段(2006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要对照电网建设“百日攻坚”活动的工作任务,摸清相关工程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对列入“百日攻坚”活动的每个项目,要明确挂钩联系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组建专门工作班子,确保责任到人;同时,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做到细化到周、量化到日,确保按计划完成。
  第二阶段为攻坚克难、全面推进阶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表,全面推进“百日攻坚”活动,攻坚克难,抓进场,促竣工。参加竣工会战的项目要根据责任书的要求时间建成;参加进场开工会战的项目要按计划时间开工进场(以土建“三通一平”进场为准)。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开展“百日攻坚”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10天通报一次,对按期或提前进场施工和竣工的项目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期进场施工和竣工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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