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20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强对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
《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根据党中央《
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依据《
公务员法》、《
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制定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行政法规。
《条例》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作了明确规定,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实现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要充分认识
《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自觉做遵纪守法、廉洁清正的表率。
二、认真做好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