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创建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的重点任务
(一)推进企业主体创新
积极申报国家发改委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力推进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制度创新,鼓励民营企业组织创新,探索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规范发展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市经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加快发展区域性资本(产权)市场,整合现有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交易资源,促进资本要素的合理流动,为民间资本进入投资领域搭建平台。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积极推动商业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创新金融服务,大力发展金融产品,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以上任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规范土地交易和征地行为,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以上任务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加强网上技术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以上任务由市科技局、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积极探索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要素利用效率。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快“信用台州”建设,完善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为重点的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以上任务由市经委(市整规办)、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信用办)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三)深化政府改革
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运营机制和监管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任务由市国资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以上任务由市政府法制办(市许可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规范发展中介行业组织。
以上任务由市人事局、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制和备案制,按照“非禁即入”和“有需则让”原则,拓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范围。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积极探索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控制各级政府债务,优先保障公共事业发展。
以上任务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推行政务公开,完善集体领导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投资决策责任和追究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考核机制。
以上任务由市府办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四)优化外贸结构
进一步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出口市场、出口商品和贸易方式多元化战略,努力保持外贸出口的稳定快速增长。201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争取超过130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自营出口争取超过110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
以上任务由市外经贸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五)大力引进外资
“十一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累计争取超过25亿美元。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进产业招商和品牌招商,鼓励“以贸引外”和“以民引外”,拓宽外商投资领域,重点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五大主导产业和三大新兴行业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境外并购、海外上市、直接投资、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利用境外资源等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经济合作年均增长15%-20%左右,到2010年外经合作营业额累计突破1.5亿美元,五年累计兴办境外企业达到4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