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台州市体育局等记功的通报
(台政发〔200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已于2006年10月23日在台州闭幕。本次省运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体育局的直接指导下,举台州全市之力,历经四年时间的积极筹备,最终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给台州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提升了台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了台州“两个社会”的建设。在省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为省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参赛“双四”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为激励先进,经市政府2006年第1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台州市体育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台州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杨升记个人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