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6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7〕23号)精神,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巩固全州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的形势,州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带“病”车辆上路,客货混装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严肃查处,对各旅游热线要增加警力,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对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要严查重处,保证交通要道的畅通。
(二)旅游景区、景点娱乐设施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要组织人员对索道、缆车、游船等设备及娱乐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要坚决停止使用。各景区、景点危险区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人员密集区段和景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疏导,确保黄金周期间游客安全。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天然气运输、经营安全监管力度,凡未经安全许可,要坚决予以停销、停运。
(四)民爆器材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民爆器材登记、核领、清退、储存的监督,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倒卖、使用民爆器材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涉爆犯罪人员。节日期间所有民爆物品存储单位要加强值班和巡查,并将值班名单上报主管部门,从源头上防止爆炸物品流入社会,有效预防各类涉爆事故的发生。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施工现场防护情况,登高作业的保护装置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电气机械设备漏电保护情况。要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防止坠落、坍塌、触电、地下作业窒息等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