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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3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切实加强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州地处西北到西南的交通要道,保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2006年11月5日,鹧鸪山隧道内发生液化气运输道路交通事故;2006年12月7日,若尔盖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发液化气泄漏事故;2007年2月7日松潘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发液化气泄漏事故。三起事故均为过境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事故。加强对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成为州、县抓安全生产的一个难点,各县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查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对违规违法的严处重罚,形成高压态势。

  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公安部门要严格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擅闯禁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部门要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做好过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提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综合督查,落实相关部门的安全责任,从过程监管上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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