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模式与工作流程
管理模式: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网络体现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网络系统,对基于角色的用户授权实行统一的权限认证管理;对监控共享平台实行分级管理。一是针对公安网模式,实行“三级平台、三级管理”。以市局指挥中心的监控中心为一级监控平台,各县市区公安局监控中心为二级监控平台,公安派出所的监控分中心为三级监控平台。一级平台为汇总指挥平台,是中枢部分,由市公安局管理,其基本功能为远程调控、重要目标监控和指挥处置重大事件,调看全市监控点的视频实时和历史图像;二级平台为汇集平台,是枢纽部分,由各县(市、区)公安局管理,其基本功能为指挥、协调、监控和备份资料,经过市局授权,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可浏览其他同级公安机关所辖的视频资料;三级平台由公安派出所(包括交警大队等)主管,其基本功能为实时监控、及时处警和存储资料等。所有平台形成统一管理、相互兼容、资源共享的系统。二是针对互联网模式,将参照专网模式的“三级平台、三级管理”机制,其中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内部的监控室将作为四级监控平台,由基层使用单位自行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技术业务指导。所有监控用户对任何监控点视频资料操作都必须在中心管理平台加以认证,自身无权擅自删改视频资料。
工作流程:(1)日常管理流程:各级监控中心、分中心和监控室接受各报警点与监控点传输的巡检信息、事件信息和视频信息等日常管理信息,并对以上信息进行鉴别、分类、处理,对要求上传的重要信息上传至上级机关监控中心,上级机关监控中心再做出相应处理。(2)报警联动与视频监控流程:各级监控中心、分中心和监控室接收到移动点报警、固定点自动报警或人工报警信息,通过自动联动或手控联动视频监控系统对警情进行复核,确认后对警情进行处理,对要求上报的重要警情上报至上级机关监控中心,上级机关监控中心再做出相应处理。报警完毕后,恢复系统正常状态。
五、建设步骤与工作要求
建设步骤:根据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全市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网络的建设基本上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11月底。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但全市整体工程到2008年底须全面完成。
(一)试点建设阶段(2006年9月1日-200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