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第二批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6〕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台州“文化大市”建设进程,加大对城市公共文化艺术事业的投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辐射力,使我市的公共文化艺术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市政府决定在总结第一批“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行“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建设活动。经研究,确定椒江凤凰新天地等15个项目为第二批“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示范工程项目(具体名单附后)。
附件:第二批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示范工程项目名单
1、椒江凤凰新天地
2、椒江解放南路街头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