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在全市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三补”的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三补”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把这项惠民工作落实到位。
  1.各级政府工作职责: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22号)精神,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两免三补”资金。
  2.财政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切实履行各级财政义务教育经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职责,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市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享受补助学生人数和农村学校在校生数等相关资料,测算“两免三补”资金预算需求额,确定省、市对县(区)的补助额,县(区)财政部门承担本地区“两免三补”实际需求与市以上补助数额的差额部分。按照省、市、县(区)承担的补助数额,由市财政下达“两免三补”预算表,市、县(区)财政部门将补助数额列入当年预算。做好补助资金的结算工作,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3.教育部门工作职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县(区)分年度提供农村中小学的发展现状的基础数据,对学校上报的享受“两免三补”情况要严格审核,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提出分县(区)预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要逐步建立“两免三补”管理考核评估制度。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职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开学后学校要组织召开家长会、学生会,宣传免费补助的有关政策。做好摸底调查,建立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库,报县(区)教育部门,补助资金要实行家长、学生、教师、校长共同签字制度,确保发放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继续按照全国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5.审计、监察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审计、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定期对县(区)“两免三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规范操作,加强管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