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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实施工业强州旅游富州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实施工业强州旅游富州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6〕13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实施工业强州旅游富州发展战略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实施工业强州旅游富州发展战略的意见
(州国土资源局)

  按照我州“生态立州、科教兴州、农牧稳州、工业强州、旅游富州、文化扬州、依法治州、稳定安州”的总体工作思路,为全面推进建设全国藏区第一州步伐,加快形成农畜产品加工一条龙、工业产品加工一条龙、旅游产品加工一条龙,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保障旅游文化产业和新型工业用地,助推工业发展形成“三条龙”

  1.从规划上支持。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根据《阿坝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统筹考虑全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为全州经济战略性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的形成。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工业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依法予以调整,所需耕地占用指标在全州范围内调剂解决。

  2.从计划上保障。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旅游文化产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倾斜,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

  3.从供地上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旅游文化产业、新型工业用地可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供地。积极推行土地年租制,鼓励工业企业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逐年缴纳租赁金。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配置国有土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和优势企业的扩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州人民政府批准,可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

  4.从盘活存量上保障。通过调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集约经营,提高效益,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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