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三)加强政策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鄂政发〔2006〕51号)精神,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级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区级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用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教育、开展慢性病社区规范化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服务、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市、区卫生、财政两部门每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任务的审核情况,由财政直接划拨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武穴市、麻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按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实。
电信部门应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入医保网络时的入网费、光纤费及网络服务费等给予适当优惠。
城市新区建设时,小区公共设施规划设计应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设置要求,旧城区已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租,应由所属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按市场价进行补偿,计价面积按卫生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各级税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逐级向上级税务部门申报减免。对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全科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制定全科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确定全科医学教育基地,规范开展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以及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骨干,公共卫生、护理、中医药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参加脱产2月以上转岗培训率达60%,社区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参加脱产1月以上转岗培训率达80%,管理人员参加一周以上培训率达90%。社区医护人员须经考核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