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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州物价局、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州物价局、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4〕16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物价局、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供销社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阿坝州物价局、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交通局、阿坝州供销社
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意见

  今年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化肥生产、促进流通、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政策措施,坚持为农服务和保本经营的原则,加大了化肥价格监管力度,确保了我州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有效遏制了化肥价格的持续上涨。现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厅成都铁路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价电发〔2004〕3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化肥价格稳定

  为保证磷肥正常生产,对我州磷肥生产企业的用电实行优惠电价政策,即仍按阿州价调〔1999〕25号文的规定执行。州磷肥生产企业供州内农业生产所需磷肥出厂价一律为每吨255元;供州外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州内农业生产所需磷肥,仍实行运输费用补贴,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调运情况,实行定额补助。磷肥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销售价为:汶川县336元/吨,茂县329元/吨,理县343元/吨,黑水县376元/吨,松潘县379元/吨,九寨沟县402元/吨,金川县387元/吨,小金县410元/吨,马尔康县397元/吨,壤塘县386元/吨,阿坝县404元/吨,若尔盖县419元/吨,红原县416元/吨(如州化工厂搬迁后,其销售价再作相应调整)。

  二、加强化肥运输协调工作,促进化肥流通

  为加强我州化肥产销及市场供应协调工作,州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重点地区的化肥运输协调工作,出现化肥公路运输紧张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积极组织运力进行抢运,确保化肥的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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