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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旅游局关于阿坝州2004年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各级政府是本地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问责制”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开好旅发会奠定基础。

  四、工作安排

  为了确保第二届四川旅游发展大会在我州顺利召开,加快我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进度,在旅发大会召开前优化全州旅游市场环境。制定出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州旅行社违规经营专项清理整治及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驾导服务专项整治和涉旅宗教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星级饭店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州文化演艺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抽调州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质监局、文化局、宗教局、卫生局等相关旅游执法部门的人员,组建阿坝州旅游综合执法大队进驻松潘川主寺,对九寨沟、黄龙景区及旅游沿线的购物点、演艺市场、宾馆饭店等所有涉旅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和督促,以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我州旅游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购物点整治

  1.对九寨沟、松潘县、茂县、汶川的所有购物点进行清理,对凡不符合规划的、手续不齐的进行关闭和拆除;对不符合规划、但手续齐全的进行整合和搬迁到规划点经营;对符合规划、手续齐全的,但经营不规范或有投诉的,进行停业整顿。

  2.重拳整治驾导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在州境内与购物点串通宰客、诱导购物、超次购物等欺诈行为或危害了旅客权益的,经取证和查实,按照旅游相关条例或规定,按最高上限予以处罚。

  3.由州工商局牵头,州建设局、药监局、质监局、国土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尽快制定出台我州购物点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对购物点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演艺市场整治

  1.由州文化局牵头,州工商局、州物价局等部门参与和配合,尽快制定和出台《阿坝州文化演艺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和等级评定标准》,报州政府审批后实施,建立对我州演艺市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2.切实加强对各类表演艺术团的年检工作,提高准入门槛,对演艺水平低、质量差、违规经营的,要予以清理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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