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州交通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线路行车安全、旅游安全线路设计管理办法;请州建设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自然生态旅游景区安全及服务管理办法;请州文化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历史文化旅游景点安全及服务管理办法;请州卫生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大九寨国际旅游区急救网络建设方案》。
(二)涉旅宗教场所专项整治
1.整治工作重点:
由宗教部门负责宗教场所的整治;由工商、物价部门负责宗教经营活动的监督、宗教场所内设旅游商店报批、标价;由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团队游览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2.制度建设
请州宗教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涉旅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办法。
(三)旅行社违规经营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由旅游部门负责加强对旅行社门市部业务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旅行社所属门市部挂靠、承包经营、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违规行为,防止旅行社门市部异化为独立的旅行社。
(四)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清理整治
1.整治工作重点
旅游购物场所的整体规划、布局和管理由建设部门负责;旅游购物商店从事旅游商品经营活动的监督、查处工作由工商、物价、质监、旅游、药监、卫生等部门负责;旅游团队购物运作的整治由旅游部门负责。
2.制度建设
请州工商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旅游购物场所管理及服务规范管理办法。
(五)驾导服务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驾导人员从业资格认证的培训考核由交通、旅游部门负责;驾导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由交通、旅游等部门协同进行。
(六)文化演艺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由文化部门牵头,工商、物价部门配合,按“提高一类、保留二类、淘汰三类”的原则,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制度建设:
由州文化局牵头,联合工商、物价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文化演艺市场管理办法。
(七)星级饭店行业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由旅游部门负责按星级饭店标准评定复核、查处非星级饭店违规冒用星级称谓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