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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机关的通知


  附件2、
厦门市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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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审批项目名称     │         设定的法律依据         │   实施机关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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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 │   市发改委   │(1)除第(2)项外由市发改委受理    ┃
┃   │                │20号)                     │   市经发局   │(2)涉及技术改造的项目由市经发局受理 ┃
┃   │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3)限上项目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
┃   │                │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        │         │                  ┃
┃   │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 │         │                  ┃
┃   │                │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39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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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及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   市发改委   │(1)除第(2)项外由市发改委受理和审核后┃
┃   │金申请报告审核         │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四条     │   市经发局   │上报国家发改委           ┃
┃   │                │                        │         │(2)涉及技术改造、节能、资源综合利用 ┃
┃   │                │                        │         │项目由市经发局受理和审核后会同市发改┃
┃   │                │                        │         │委上报国家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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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审批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1号)第十条、 │   市发改委   │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
┃   │                │第十一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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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  │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 │   市发改委   │(1)基建项目: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由市 ┃
┃   │                │发[1997]37号)                │   市外资局   │外资局确认,不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由市 ┃
┃   │                │2、《商务部关于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 │   市经发局   │发改委确认             ┃
┃   │                │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发[2006]│         │(2)技术改造项目:国内投资企业由市经 ┃
┃   │                │201号)第一条、第二条              │         │发局确认;外商投资企业利用投资总额内┃
┃   │                │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限额以下投资项目 │         │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由市外资局确 ┃
┃   │                │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函》(厦│         │认,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由┃
┃   │                │府办[1998]函003号)               │         │市经发局确认            ┃
┃   │                │                        │         │(3)其它项目: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由市 ┃
┃   │                │                        │         │外资局确认,不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由市 ┃
┃   │                │                        │         │经发局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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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审批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市发改委   │具体项目受理机关根据两部委通知规定办┃
┃   │                │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61项       │   市财政局   │理                 ┃
┃   │                │2、《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 │         │                  ┃
┃   │                │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第七条、第十三条│         │                  ┃
┃   │                │3、《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         │                  ┃
┃   │                │(财政部令第38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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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批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市发改委   │具体项目受理机关根据两部委通知规定办┃
┃   │                │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60项       │   市财政局   │理                 ┃
┃   │                │2、《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         │                  ┃
┃   │                │(财政部令第38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                  ┃
┃   │                │3、《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 │         │                  ┃
┃   │                │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第七条、第十三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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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九条     │   市发改委   │(1)粮食、棉花类由市发改委受理,其它 ┃
┃   │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 │   市贸发局   │的由市贸发局受理          ┃
┃   │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3年第4号令)第八条、第十一条  │         │(2)初审后分别报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审 ┃
┃   │                │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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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耕地占用税减免(退)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发  │   市财政局   │各乡镇财政所、区财政局均可受理、审 ┃
┃   │                │[1987]27号)第九条               │         │核,集中报送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复核后┃
┃   │                │2、《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 │         │报市财政局审批           ┃
┃   │                │[90]财农税字第56号)第二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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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契税减免(退)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   市财政局   │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后报市┃
┃   │                │号)第十二条                  │         │财政局审批             ┃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  │         │                  ┃
┃   │                │[1997]52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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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   市财政局   │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受理、审核,市财政局┃
┃   │                │第三十六条                   │         │会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决定     ┃
┃   │                │2、《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 │         │                  ┃
┃   │                │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4号)第三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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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土地收益金和房屋转租收益金减免审│《厦门市征收房屋租赁收益金暂行办法》(厦府   │   市财政局   │由市国土房产局受理,年减免金额在五万┃
┃   │批               │〔1999〕综031号)第八条             │         │元以上的,由市政府批准;年减免金额在┃
┃   │                │                        │         │五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局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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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退库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 │   市财政局   │                  ┃
┃   │                │号)第四十五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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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审批     │《厦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银行代收管理办法》 │   市财政局   │由各收费单位受理          ┃
┃   │                │(厦门市人民政府第89号令)第十四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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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决算│1、《厦门市市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 │   市财政局   │由市财政审核中心受理和审核     ┃
┃   │审核              │办法》(厦府[1996]综139号) 第四条       │         │                  ┃
┃   │                │2、《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管 │         │                  ┃
┃   │                │理暂行办法》(厦府[1997]综132号)第四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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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   市财政局   │                  ┃
┃   │批               │知》(国办发[2004]62号)第78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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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政府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   市财政局   │                  ┃
┃   │                │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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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财政票据领购证核发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   市财政局   │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受理和核发   ┃
┃   │                │政府第51号令)第十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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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预算单位预算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七 │   市财政局   │                  ┃
┃   │                │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           │         │                  ┃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         │                  ┃
┃   │                │第二十九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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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预算单位财政支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二条       │   市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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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   市财政局   │                  ┃
┃   │营性用汇预算限额审批      │(财政部令第7号)第三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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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设立审批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  │   市财政局   │                  ┃
┃   │                │知》(国办发[2004]62号)第49项         │         │                  ┃
┃   │                │2、《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         │                  ┃
┃   │                │令第5号)第十七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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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行政单位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审批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第二十一条 │   市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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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行政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 │   市财政局   │                  ┃
┃   │项的审批            │号)第二十四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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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财企[2001]801 │   市财政局   │(1) 仅针对市属国有金融企业     ┃
┃   │                │号)第二条                   │         │(2)下列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1)经┃
┃   │                │                        │         │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
┃   │                │                        │         │有资产评估项目;(2)净资产帐面价值≥ ┃
┃   │                │                        │         │5000万元的国有企业实施整体改制、股份┃
┃   │                │                        │         │制改造、破产清算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
┃   │                │                        │         │目;(3)帐面净值1000万元以上的非整体 ┃
┃   │                │                        │         │性资产转让、拍卖、置换、投资或产权变┃
┃   │                │                        │         │动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       ┃
┃   │                │                        │         │(3)除以上项目外,其它的实行备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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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   市财政局   │                  ┃
┃   │                │35号)第二十九条                │         │                  ┃
┃   │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         │                  ┃
┃   │                │36号)第二十五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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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 │   市财政局   │                  ┃
┃   │租、出借和担保事项的审批    │号)第二十一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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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1、《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 │   市经发局   │                  ┃
┃   │                │易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             │         │                  ┃
┃   │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新产品、新技 │         │                  ┃
┃   │                │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8〕9号) │         │                  ┃
┃   │                │第四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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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企业技术改造减(抵)免税项目确认│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   市经发局   │(1)国内投资企业项目由市经发局确认  ┃
┃   │                │发〔1997〕37号)                │   市外资局   │(2)外商投资企业利用投资总额内资金进 ┃
┃   │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项目│         │行技术改造的项目由市外资局确认,利用┃
┃   │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由市经发局┃
┃   │                │税字〔1999〕290号)               │         │确认                ┃
┃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                  ┃
┃   │                │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         │                  ┃
┃   │                │〔2000〕13号)                 │         │                  ┃
┠───┼────────────────┼────────────────────────┼─────────┼──────────────────┨
┃ 29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1、《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  │   市经发局   │                  ┃
┃   │                │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第30号令)第六│         │                  ┃
┃   │                │条                       │         │                  ┃
┃   │                │2、《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闽经贸技 │         │                  ┃
┃   │                │术[2006]313号)第七条、第八条          │         │                  ┃
┃   │                │3、《厦门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厦经技  │         │                  ┃
┃   │                │[2006]398号)第六条               │         │                  ┃
┠───┼────────────────┼────────────────────────┼─────────┼──────────────────┨
┃ 30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   市经发局   │                  ┃
┃   │认定              │知》(国办发〔2004〕62号)第3项         │         │                  ┃
┠───┼────────────────┼────────────────────────┼─────────┼──────────────────┨
┃ 31 │优秀新产品奖评定        │1、《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奖励条例》(闽经科[1992] │   市经发局   │省级优秀新产品奖初审后报省经贸委评 ┃
┃   │                │769号)第十条                  │         │定,市级优秀新产品奖评定后报市政府批┃
┃   │                │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优秀新产品评 │         │准                 ┃
┃   │                │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7]162号)第五条 │         │                  ┃
┠───┼────────────────┼────────────────────────┼─────────┼──────────────────┨
┃ 32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内项│1、《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   市贸发局   │市贸发局受理后会同市财政局审批   ┃
┃   │目审批             │定》(国发[2004]16号)附件3第7项        │   市财政局   │                  ┃
┃   │                │2、《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         │                  ┃
┃   │                │(财企[2000]467号)               │         │                  ┃
┠───┼────────────────┼────────────────────────┼─────────┼──────────────────┨
┃ 33 │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内项目审│《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市│   市经发局   │由市经发局或市贸发局受理后会同市财政┃
┃   │批               │贸发局关于厦门市级开拓国内市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市贸发局   │局审批               ┃
┃   │                │通知》(厦府办[2006]307号)           │   市财政局   │                  ┃
┠───┼────────────────┼────────────────────────┼─────────┼──────────────────┨
┃ 34 │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审批    │1、《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市贸发局   │                  ┃
┃   │                │定》(国发[2004]16号)附件3第8项        │         │                  ┃
┃   │                │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对台│         │                  ┃
┃   │                │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的通知》([1993]外经贸│         │                  ┃
┃   │                │台发第285号)                  │         │                  ┃
┃   │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赋予厦门市对台小额贸│         │                  ┃
┃   │                │易管理权的批复》(外经贸台函字[1998]第312号)  │         │                  ┃
┠───┼────────────────┼────────────────────────┼─────────┼──────────────────┨
┃ 35 │对金马澎直接贸易业务审批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开展与金马澎直接贸│   市贸发局   │                  ┃
┃   │                │易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外经贸台[2003]21号) │         │                  ┃
┠───┼────────────────┼────────────────────────┼─────────┼──────────────────┨
┃ 36 │加工贸易业务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      │   市贸发局   │(1)内资企业由市外资局受理和审批   ┃
┃   │                │2、《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市外资局   │(2)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外资局受理和审批 ┃
┃   │                │的通知》 ([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第四条、第五 │         │                  ┃
┃   │                │条、第九条                   │         │                  ┃
┃   │                │3、《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         │                  ┃
┃   │                │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5号)│         │                  ┃
┃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 │         │                  ┃
┃   │                │结转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6号)第六条    │         │                  ┃
┠───┼────────────────┼────────────────────────┼─────────┼──────────────────┨
┃ 37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五条    │   市贸发局   │                  ┃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         │                  ┃
┃   │                │条                       │         │                  ┃
┠───┼────────────────┼────────────────────────┼─────────┼──────────────────┨
┃ 38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五条     │   市贸发局   │(1)技术出口合同和内资企业技术进口合 ┃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 │   市外资局   │同由市贸发局登记          ┃
┃   │                │令第331号)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         │(2)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进口合同由市外资 ┃
┃   │                │3、《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对外经济贸易 │         │局登记               ┃
┃   │                │合作部[2001]年第17号令)第五条         │         │                  ┃
┠───┼────────────────┼────────────────────────┼─────────┼──────────────────┨
┃ 39 │出具《劳务人员出境证明》    │《商务部关于转发<关于执行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 │   市贸发局   │                  ┃
┃   │                │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商合函[2003]7 │         │                  ┃
┃   │                │号)                      │         │                  ┃
┠───┼────────────────┼────────────────────────┼─────────┼──────────────────┨
┃ 40 │出具《办理海员证批件》     │1、《交通部关于第三批授权出具<办理海员证批件>的│   市贸发局   │                  ┃
┃   │                │审批机构及审批权限的通知》(交安监发[1997]307  │   市交通委   │                  ┃
┃   │                │号)                      │         │                  ┃
┃   │                │2、《外经贸部、公安部、交通部关于规范外派海员办│         │                  ┃
┃   │                │证、出境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外经贸合发第187 │         │                  ┃
┃   │                │号)                      │         │                  ┃
┃   │                │3、《外经贸部、公安部、交通部关于对<关于规范外 │         │                  ┃
┃   │                │派海员办证、出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         │                  ┃
┃   │                │[1995]外经贸合发第574号)            │         │                  ┃
┠───┼────────────────┼────────────────────────┼─────────┼──────────────────┨
┃ 41 │出具《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外交部关于改进签证通知办法、简化签证手续的通 │   市贸发局   │                  ┃
┃   │                │知》(外发[1999]15号)             │         │                  ┃
┠───┼────────────────┼────────────────────────┼─────────┼──────────────────┨
┃ 42 │港澳台侨投资企业确认      │1、《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国务院 │   市外资局   │                  ┃
┃   │                │令第7号)第十一条                │         │                  ┃
┃   │                │2、《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  │         │                  ┃
┃   │                │定》(国务院令第64号)第十一条         │         │                  ┃
┠───┼────────────────┼────────────────────────┼─────────┼──────────────────┨
┃ 43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 │1、《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国发[1986] │   市外资局   │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         ┃
┃   │                │95号)第十八条                 │         │                  ┃
┃   │                │2、《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 │         │                  ┃
┃   │                │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外经│         │                  ┃
┃   │                │贸资发[1996]第822号)              │         │                  ┃
┠───┼────────────────┼────────────────────────┼─────────┼──────────────────┨
┃ 44 │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审批   │《厦门市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和市经发局根据各自分项预算安┃
┃   │                │(厦府[2006]264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   市经发局   │排分别受理,并提出项目资金安排的初步┃
┃   │                │                        │   市财政局   │意见,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召集┃
┃   │                │                        │         │市发改委、科技局和经发局等部门进行联┃
┃   │                │                        │         │审后报市政府批准下达        ┃
┠───┼────────────────┼────────────────────────┼─────────┼──────────────────┨
┃ 45 │科学技术奖评定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第396号令) │   市科技局   │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核         ┃
┃   │                │第十八条                    │         │                  ┃
┃   │                │2、《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         │                  ┃
┃   │                │82号令)第十五条                │         │                  ┃
┠───┼────────────────┼────────────────────────┼─────────┼──────────────────┨
┃ 46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认定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市科技局   │                  ┃
┃   │                │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第五条、第 │         │                  ┃
┃   │                │九条、第十条                  │         │                  ┃
┃   │                │2、《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的 │         │                  ┃
┃   │                │规定》(国发[1991]12号)            │         │                  ┃
┃   │                │3、《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厦科高 │         │                  ┃
┃   │                │[2005]15号)                  │         │                  ┃
┃   │                │4、《厦门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办法》(厦科发[2001] │         │                  ┃
┃   │                │14号)                     │         │                  ┃
┃   │                │5、《厦门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厦科发[2001] │         │                  ┃
┃   │                │15号)                     │         │                  ┃
┠───┼────────────────┼────────────────────────┼─────────┼──────────────────┨
┃ 47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结│《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  │   市人事局   │                  ┃
┃   │构比例)核定          │[1986]27号)                  │         │                  ┃
┠───┼────────────────┼────────────────────────┼─────────┼──────────────────┨
┃ 48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认      │1、《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 │   市人事局   │(1)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事局办理 ┃
┃   │                │定》(人职发[1990]04号文件)第十四条      │  及其委托机构  │(2)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 ┃
┃   │                │2、《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若│         │人员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由市人才服┃
┃   │                │干规定》(闽职改字[1993]19号文件)第十二条   │         │务中心办理             ┃
┃   │                │3、《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         │(3)其他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认由市 ┃
┃   │                │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文│         │人事局委托的机构办理        ┃
┃   │                │件)第二十九条                 │         │                  ┃
┠───┼────────────────┼────────────────────────┼─────────┼──────────────────┨
┃ 49 │公务员录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及配套法规   │   市人事局   │                  ┃
┠───┼────────────────┼────────────────────────┼─────────┼──────────────────┨
┃ 50 │专家延长退休审批        │《关于印发劳动人事部劳人科[1983]153号文件的通  │   市人事局   │初审后报市政府审批         ┃
┃   │                │知》(闽人福[1986]059号)            │         │                  ┃
┠───┼────────────────┼────────────────────────┼─────────┼──────────────────┨
┃ 5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后补助│1、《厦门市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暂行规  │   市人事局   │资助经费由市人事局商市科技局、市财政┃
┃   │经费使用审批          │定》(厦府〔2000〕综067号)           │         │局审批               ┃
┃   │                │2、《厦门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的 │         │                  ┃
┃   │                │通知(厦人[2004]12号)             │         │                  ┃
┠───┼────────────────┼────────────────────────┼─────────┼──────────────────┨
┃ 52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   市人事局   │初审后报人事部审批         ┃
┃   │                │知》(国办发[2004]62号)第73项         │         │                  ┃
┠───┼────────────────┼────────────────────────┼─────────┼──────────────────┨
┃ 53 │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及人员审批   │《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市人事局   │初审后报国家外专局审批       ┃
┃   │                │(国发[1983]152号)               │         │                  ┃
┠───┼────────────────┼────────────────────────┼─────────┼──────────────────┨
┃ 54 │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 │   市人事局   │初审后报市政府审核,再报人事部审批 ┃
┃   │                │定》(国办发[1990]4号)             │         │                  ┃
┠───┼────────────────┼────────────────────────┼─────────┼──────────────────┨
┃ 55 │干部调入本市审批        │1、《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   │   市人事局   │                  ┃
┃   │                │2、《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人调发[1992]17  │         │                  ┃
┃   │                │号)                      │         │                  ┃
┃   │                │3、《厦门市干部调动工作暂行办法》(厦委组[1992] │         │                  ┃
┃   │                │34号、厦人[1992]056号)             │         │                  ┃
┃   │                │4、《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07号)│         │                  ┃
┃   │                │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 │         │                  ┃
┃   │                │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03]142号)      │         │                  ┃
┠───┼────────────────┼────────────────────────┼─────────┼──────────────────┨
┃ 56 │重点人才确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厦委 │   市人事局   │                  ┃
┃   │                │〔1999〕078号)第二十条             │         │                  ┃
┠───┼────────────────┼────────────────────────┼─────────┼──────────────────┨
┃ 57 │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审批     │1、《厦门市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非师范类毕 │   市人事局   │                  ┃
┃   │                │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厦府[1999]综016号文件) │         │                  ┃
┃   │                │2、《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07号)│         │                  ┃
┃   │                │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 │         │                  ┃
┃   │                │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03]142号)      │         │                  ┃
┠───┼────────────────┼────────────────────────┼─────────┼──────────────────┨
┃ 58 │继续教育基地认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市人事局   │                  ┃
┃   │                │育条例〉具体问题的解释的通知》(闽人教[1996]8  │         │                  ┃
┃   │                │号)                      │         │                  ┃
┠───┼────────────────┼────────────────────────┼─────────┼──────────────────┨
┃ 59 │干部学历档案变更审批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   市人事局   │仅针对机关处级以下干部       ┃
┃   │                │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         │                  ┃
┃   │                │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         │                  ┃
┃   │                │办[2002]45号)                 │         │                  ┃
┠───┼────────────────┼────────────────────────┼─────────┼──────────────────┨
┃ 60 │事业单位改制分流人员经济补偿金审│《厦门市市属国有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规定(试行)》│   市人事局   │仅针对市属事业单位         ┃
┃   │批               │的通知(厦委办发[2003]34号)          │         │                  ┃
┠───┼────────────────┼────────────────────────┼─────────┼──────────────────┨
┃ 61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   市人事局   │                  ┃
┃   │                │第6号)第十三条                 │         │                  ┃
┠───┼────────────────┼────────────────────────┼─────────┼──────────────────┨
┃ 62 │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择优资助项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市人事局   │初审后报人事部审批         ┃
┃   │审批              │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65项       │         │                  ┃
┃   │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 │         │                  ┃
┃   │                │办法》(人发[2001]33号)第四条         │         │                  ┃
┠───┼────────────────┼────────────────────────┼─────────┼──────────────────┨
┃ 63 │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普通教育毕业生人│《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07号)第 │   市人事局   │                  ┃
┃   │才储备接收审批         │八条                      │         │                  ┃
┠───┼────────────────┼────────────────────────┼─────────┼──────────────────┨
┃ 64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售药店资格审查         │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0、81项       │         │                  ┃
┠───┼────────────────┼────────────────────────┼─────────┼──────────────────┨
┃ 65 │职工跨地区调入审批       │《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07号)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                │七条                      │         │                  ┃
┠───┼────────────────┼────────────────────────┼─────────┼──────────────────┨
┃ 66 │建设工程档案认可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第八 │ 市建设与管理局 │                  ┃
┃   │                │条、第九条                   │         │                  ┃
┠───┼────────────────┼────────────────────────┼─────────┼──────────────────┨
┃ 67 │邀请招标及特殊情况不进行施工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 │ 市建设与管理局 │                  ┃
┃   │审批              │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条          │         │                  ┃
┠───┼────────────────┼────────────────────────┼─────────┼──────────────────┨
┃ 68 │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第二十四条   │ 市建设与管理局 │                  ┃
┃   │审批              │                        │         │                  ┃
┠───┼────────────────┼────────────────────────┼─────────┼──────────────────┨
┃ 69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  市国土房产局  │含初始、转移、变更、注销和其他权利登┃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 │         │记                 ┃
┃   │                │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            │         │                  ┃
┃   │                │3、《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   │         │                  ┃
┃   │                │4、《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         │                  ┃
┃   │                │第八条                     │         │                  ┃
┃   │                │5、《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         │                  ┃
┃   │                │十二条                     │         │                  ┃
┠───┼────────────────┼────────────────────────┼─────────┼──────────────────┨
┃ 70 │土地房屋抵押登记        │1、《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 │  市国土房产局  │含抵押权(他项权)设定、变更和注销登记┃
┃   │                │条、第四十八条                 │         │                  ┃
┃   │                │2、《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         │                  ┃
┃   │                │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2号)        │         │                  ┃
┃   │                │3、《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         │                  ┃
┃   │                │98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 │         │                  ┃
┃   │                │条                       │         │                  ┃
┠───┼────────────────┼────────────────────────┼─────────┼──────────────────┨
┃ 71 │土地房屋转让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市国土房产局  │                  ┃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                  ┃
┃   │                │3、《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         │                  ┃
┃   │                │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第七条         │         │                  ┃
┃   │                │4、《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6号)│         │                  ┃
┃   │                │第七条                     │         │                  ┃
┠───┼────────────────┼────────────────────────┼─────────┼──────────────────┨
┃ 72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补证、更正、换证│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市国土房产局  │                  ┃
┃   │审核              │第七条、第八条                 │         │                  ┃
┃   │                │2、《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         │                  ┃
┃   │                │三十七条                    │         │                  ┃
┠───┼────────────────┼────────────────────────┼─────────┼──────────────────┨
┃ 73 │征地补偿费用审核        │《厦门市征地工作程序》第二条          │  市国土房产局  │                  ┃
┠───┼────────────────┼────────────────────────┼─────────┼──────────────────┨
┃ 74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1、《厦门市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市国土房产局  │                  ┃
┃   │                │2、《福建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第三条       │         │                  ┃
┠───┼────────────────┼────────────────────────┼─────────┼──────────────────┨
┃ 75 │编制绘制、展示地图审查     │《厦门市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  市国土房产局  │                  ┃
┠───┼────────────────┼────────────────────────┼─────────┼──────────────────┨
┃ 76 │直管非住宅公房转租(含视同转租)│1、《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市国土房产局  │                  ┃
┃   │审批              │2、《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         │                  ┃
┃   │                │第101号)第三十五条               │         │                  ┃
┠───┼────────────────┼────────────────────────┼─────────┼──────────────────┨
┃ 77 │申请廉租住房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  市国土房产局  │                  ┃
┃   │审核              │知》(国发办[2004]64号)第86项         │         │                  ┃
┠───┼────────────────┼────────────────────────┼─────────┼──────────────────┨
┃ 78 │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厦门市住房制度改革 │  市国土房产局  │                  ┃
┃   │                │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1992)综80号)    │         │                  ┃
┃   │                │2、《关于做好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 │         │                  ┃
┃   │                │通知》(厦房改(2003)3号)           │         │                  ┃
┠───┼────────────────┼────────────────────────┼─────────┼──────────────────┨
┃ 79 │房改房维修基金提取使用审批   │《厦门市住房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市国土房产局  │                  ┃
┠───┼────────────────┼────────────────────────┼─────────┼──────────────────┨
┃ 80 │单位售房资金提取使用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  市国土房产局  │                  ┃
┃   │                │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         │                  ┃
┃   │                │(1996)34号)                 │         │                  ┃
┠───┼────────────────┼────────────────────────┼─────────┼──────────────────┨
┃ 81 │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审核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  市国土房产局  │                  ┃
┃   │                │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         │                  ┃
┃   │                │(1999)综094号)                │         │                  ┃
┠───┼────────────────┼────────────────────────┼─────────┼──────────────────┨
┃ 82 │职工支取住房货币化补贴审批   │《关于办理企业职工支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  市国土房产局  │                  ┃
┃   │                │知》(厦房改[2004]10号)           │         │                  ┃
┠───┼────────────────┼────────────────────────┼─────────┼──────────────────┨
┃ 83 │企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分配方案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全国总工会│  市国土房产局  │                  ┃
┃   │批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         │                  ┃
┃   │                │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      │         │                  ┃
┠───┼────────────────┼────────────────────────┼─────────┼──────────────────┨
┃ 84 │提高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审批   │《关于提高我市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住房货│  市国土房产局  │                  ┃
┃   │                │币化补贴标准的通知》(厦房改(2004)7号)    │         │                  ┃
┠───┼────────────────┼────────────────────────┼─────────┼──────────────────┨
┃ 85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 │  市国土房产局  │                  ┃
┃   │                │条                       │         │                  ┃
┠───┼────────────────┼────────────────────────┼─────────┼──────────────────┨
┃ 86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六 │  市国土房产局  │                  ┃
┃   │                │条                       │         │                  ┃
┠───┼────────────────┼────────────────────────┼─────────┼──────────────────┨
┃ 87 │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和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条 │  市国土房产局  │                  ┃
┃   │审批              │                        │         │                  ┃
┠───┼────────────────┼────────────────────────┼─────────┼──────────────────┨
┃ 88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和帐户跨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三  │  市国土房产局  │                  ┃
┃   │整体转移审批          │条、第十四条                  │         │                  ┃
┠───┼────────────────┼────────────────────────┼─────────┼──────────────────┨
┃ 89 │筼筜湖区内建设审批       │《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1997年7 │  市市政园林局  │                  ┃
┃   │                │月23日通过)第九条               │         │                  ┃
┠───┼────────────────┼────────────────────────┼─────────┼──────────────────┨
┃ 90 │筼筜湖湖区占用、使用审批    │《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1997年7 │  市市政园林局  │                  ┃
┃   │                │月23日通过)第十条               │         │                  ┃
┠───┼────────────────┼────────────────────────┼─────────┼──────────────────┨
┃ 91 │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   市公安局   │初审后报省公安厅审批        ┃
┃   │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知》(国办发[2004]62号)第41项         │         │                  ┃
┠───┼────────────────┼────────────────────────┼─────────┼──────────────────┨
┃ 92 │申请法律援助审批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        │ 市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不符合法定的法律援助条件,但因┃
┃   │                │                        │         │其监护人、赡养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及紧┃
┃   │                │                        │         │急情况确需法律援助的,由市司法局核准┃
┠───┼────────────────┼────────────────────────┼─────────┼──────────────────┨
┃ 93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立许可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第七│   市民政局   │                  ┃
┃   │                │条                       │         │                  ┃
┠───┼────────────────┼────────────────────────┼─────────┼──────────────────┨
┃ 94 │尸体出入境及国内运送许可    │《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海关总署、民用│   市民政局   │                  ┃
┃   │                │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1993年民事发│         │                  ┃
┃   │                │[1993]2号)                   │         │                  ┃
┠───┼────────────────┼────────────────────────┼─────────┼──────────────────┨
┃ 95 │国内居民和华侨、港澳台同胞收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   市民政局   │                  ┃
┃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         │                  ┃
┠───┼────────────────┼────────────────────────┼─────────┼──────────────────┨
┃ 96 │涉外婚姻(含结婚、离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第三十一条  │   市民政局   │                  ┃
┃   │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十条        │         │                  ┃
┠───┼────────────────┼────────────────────────┼─────────┼──────────────────┨
┃ 97 │革命烈士认定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   市民政局   │(1)因公牺牲的,初审后逐级上报省政 ┃
┃   │                │                        │         │府认定               ┃
┃   │                │                        │         │(2)因战牺牲的,初审后报市政府认定 ┃
┠───┼────────────────┼────────────────────────┼─────────┼──────────────────┨
┃ 98 │新建迁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审批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令第2 │   市民政局   │初审后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管理权限逐级上┃
┃   │                │号)第五条、第十四条              │         │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
┠───┼────────────────┼────────────────────────┼─────────┼──────────────────┨
┃ 99 │因战人员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号)第2条 │   市民政局   │                  ┃
┠───┼────────────────┼────────────────────────┼─────────┼──────────────────┨
┃ 100 │社会福利企业认定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民福发(1990)21 │   市民政局   │                  ┃
┃   │                │号)第六条                   │         │                  ┃
┠───┼────────────────┼────────────────────────┼─────────┼──────────────────┨
┃ 101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审批      │《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8〕│   市民政局   │                  ┃
┃   │                │124号)第二十四条                │         │                  ┃
┠───┼────────────────┼────────────────────────┼─────────┼──────────────────┨
┃ 102 │变更民族成份审批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国家民委  │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   │                │(政)字[1990]217号)第七条           │         │                  ┃
┠───┼────────────────┼────────────────────────┼─────────┼──────────────────┨
┃ 103 │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报告的通知》 │         │                  ┃
┃   │                │(国发[1989]75号)               │         │                  ┃
┃   │                │2、《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 │         │                  ┃
┃   │                │府令第45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         │                  ┃
┃   │                │条                       │         │                  ┃
┠───┼────────────────┼────────────────────────┼─────────┼──────────────────┨
┃ 104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410号) │  市侨务办公室  │                  ┃
┃   │                │第二条                     │         │                  ┃
┠───┼────────────────┼────────────────────────┼─────────┼──────────────────┨
┃ 105 │受赠单位接受华侨捐赠进口物资确认│《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市侨务办公室  │                  ┃
┠───┼────────────────┼────────────────────────┼─────────┼──────────────────┨
┃ 106 │因公出国(境)审批       │1、《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厅(局)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 │  市外事办公室  │                  ┃
┃   │                │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5]79号)  │         │                  ┃
┃   │                │2、《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厅(局)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 │         │                  ┃
┃   │                │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委办[2005] 109号) │         │                  ┃
┠───┼────────────────┼────────────────────────┼─────────┼──────────────────┨
┃ 107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市工商局   │                  ┃
┠───┼────────────────┼────────────────────────┼─────────┼──────────────────┨
┃ 108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价格审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市物价局   │                  ┃
┃   │                │第二十条                    │         │                  ┃
┃   │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 │         │                  ┃
┃   │                │通知》(闽政[2003]10号)            │         │                  ┃
┠───┼────────────────┼────────────────────────┼─────────┼──────────────────┨
┃ 109 │行政事业性收费核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市物价局   │                  ┃
┃   │                │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0项       │         │                  ┃
┃   │                │2、《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九 │         │                  ┃
┃   │                │条、第十三条                  │         │                  ┃
┃   │                │3、《厦门市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                  ┃
┠───┼────────────────┼────────────────────────┼─────────┼──────────────────┨
┃ 110 │系统外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         │   市统计局   │                  ┃
┠───┼────────────────┼────────────────────────┼─────────┼──────────────────┨
┃ 111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三条       │   市农业局   │                  ┃
┃   │核               │                        │         │                  ┃
┠───┼────────────────┼────────────────────────┼─────────┼──────────────────┨
┃ 112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 │   市农业局   │                  ┃
┠───┼────────────────┼────────────────────────┼─────────┼──────────────────┨
┃ 113 │动物、动物产品准调证核发    │《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   市农业局   │                  ┃
┃   │                │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一条           │         │                  ┃
┠───┼────────────────┼────────────────────────┼─────────┼──────────────────┨
┃ 114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三十二、三十 │   市农业局   │                  ┃
┃   │                │三、三十四、三十八、三十九条          │         │                  ┃
┠───┼────────────────┼────────────────────────┼─────────┼──────────────────┨
┃ 115 │水库度汛方案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四条      │   市水利局   │                  ┃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86号)第 │         │                  ┃
┃   │                │十三条                     │         │                  ┃
┃   │                │3、《厦门市水工程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59 │         │                  ┃
┃   │                │号)第十条                   │         │                  ┃
┠───┼────────────────┼────────────────────────┼─────────┼──────────────────┨
┃ 116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市水利局   │                  ┃
┃   │                │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10条       │         │                  ┃
┃   │                │2、《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水│         │                  ┃
┃   │                │综合[2006]102号)第五条            │         │                  ┃
┠───┼────────────────┼────────────────────────┼─────────┼──────────────────┨
┃ 117 │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产地认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三条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
┃   │                │2、《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2号令)第 │         │                  ┃
┃   │                │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             │         │                  ┃
┠───┼────────────────┼────────────────────────┼─────────┼──────────────────┨
┃ 118 │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三条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
┃   │                │2、《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2号令)第 │         │                  ┃
┃   │                │七条、第八条、第二十六条            │         │                  ┃
┠───┼────────────────┼────────────────────────┼─────────┼──────────────────┨
┃ 119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广播│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市广电局   │                  ┃
┃   │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第157项      │         │                  ┃
┃   │                │2、《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管理暂行办法》  │         │                  ┃
┃   │                │(广发编字[1999]746号)             │         │                  ┃
┃   │                │3、《关于切实做好广播电视现场直播报道管理的通  │         │                  ┃
┃   │                │知》(广发编字[2005]555号)           │         │                  ┃
┠───┼────────────────┼────────────────────────┼─────────┼──────────────────┨
┃ 120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1、《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  │   市广电局   │初审后逐级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批    ┃
┃   │批               │定》(国发[2005]10号)             │         │                  ┃
┃   │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                  ┃
┃   │                │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第154项      │         │                  ┃
┠───┼────────────────┼────────────────────────┼─────────┼──────────────────┨
┃ 121 │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第5 │   市档案局   │                  ┃
┃   │                │号令)第二十条                 │         │                  ┃
┠───┼────────────────┼────────────────────────┼─────────┼──────────────────┨
┃ 122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核准 │1、《福建省档案条例》第六条           │   市档案局   │                  ┃
┃   │                │2、《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  │         │                  ┃
┃   │                │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第十二条        │         │                  ┃
┠───┼────────────────┼────────────────────────┼─────────┼──────────────────┨
┃ 123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   市档案局   │                  ┃
┃   │案审批             │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8项         │         │                  ┃
┠───┼────────────────┼────────────────────────┼─────────┼──────────────────┨
┃ 124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或签证   │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市档案局   │                  ┃
┃   │                │第六条、第七条                 │         │                  ┃
┃   │                │2、《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                  ┃
┃   │                │(闽政[1997]10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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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 │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    │《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八条         │   市民防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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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 │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 │   市民防办   │根据权限划分分别由国家、省、市人防主┃
┃   │                │第18号)第二十二条               │         │管部门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新建和加固改┃
┃   │                │                        │         │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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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 │单建式人防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 │   市民防办   │大中型人防工程项目由省人防办审批,小┃
┃   │                │第18号)第二十三条               │         │型人防工程项目由市人防办审批后报省人┃
┃   │                │                        │         │防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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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单位资格│《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资格审批和产品质量管│   市民防办   │初审后报省人防办审查签署意见并转报国┃
┃   │认定              │理暂行规定》(1994年11月22日国家人防办发布)第九│         │家人防办审批            ┃
┃   │                │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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