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7年厦门市处置重特大突发电力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7〕4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电业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电业局制定的《2007年厦门市处置重特大突发电力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予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2007年厦门市处置重特大突发电力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方案
一、联合演练目的和意义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为检验《厦门市处置重特大突发电力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合理性,以及考验厦门市突发电力事故应急机制和管理水平,决定举办2007年厦门市处置重特大突发电力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演练(下称“大停电演练”)。通过实地检查和实战演练,提高政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电力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锻炼全市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和电力应急救援队伍,掌握事故应急处理要领,提高社会综合联动的快速反映和应急处置能力;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发现问题,整改缺陷,完善《预案》,不断提高我市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水平。
二、“大停电演练”工作安排
(一)演练时间
分步演练:2007年12月18日至27日逐个单位进行。
联合同步演练:2007年12月28日15:00--17:00
演练时间控制在90分钟内,领导讲话和专家点评30分钟。
(二)演练地点和对象
1、厦门电网(市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及成员单位)
2、中山医院
3、湖滨北电信枢纽大楼(中国电信厦门市分公司)
4、广电中心大楼(厦门市广电集团公司)
5、厦门机场(厦门航空港集团公司)
6、“110”指挥中心及湖滨南路两个主要路口(市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