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和房屋管理系统节能减排实施要点》的通知
(京建材[2007]751号)
各区县建委、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建科[2007]1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建委制定了建设和房屋管理系统节能减排的实施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建设和房屋管理系统节能减排实施要点
2、建设部《关于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略)
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北京市建设和房屋管理系统节能减排实施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设部的实施方案,以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施工过程能耗、建筑材料能耗为目标,巩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成果,建立既有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管理,推进既有建筑非节能居住建筑的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确保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减排目标,促进首都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节能目标。落实《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到2010年我市要比“十五”时期建筑能耗降低17%。改造既有建筑4030万平方米,实现63.4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提高到4%。建筑节能工作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建筑用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农民住宅节能五个领域中来断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修订《
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80号),争取市人大立项发布《北京市建筑节能条例》。认真研究既有建筑节能监管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相关技术及经济政策,编制发面《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施工与验收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技术规程》、《北京市农村住宅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和《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规程》等有关建筑节能的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