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时期台州市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家的通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时期台州市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家的通报
(台政发〔2007〕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建筑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其中,全市建筑业重点龙头骨干企业在全市建筑业发展中起到功不可没的作用。为推进全市建筑业加快发展步伐,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陈方春等6人为“‘十五’时期台州市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家”荣誉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全市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十五”时期台州市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家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在“十一五”时期取得更大成绩,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十五”时期台州市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家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