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努力营造“农村卫生服务年”活动良好环境
深入开展“农村卫生服务年”活动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改善农村卫生状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求。各地要把深入开展“农村卫生服务年”活动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认真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宣传、发改、财政、文化、人口计生、工青妇等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努力为“农村卫生服务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大“农村卫生服务年”活动宣传力度。各地要深入宣传“农村卫生服务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宣传、农办、文化、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农村卫生服务年”活动的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集中力量,精心策划,把“农村卫生服务年”活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一个时期新闻舆论工作的焦点,开辟专栏、专题,各级电视、报纸要每月开展有关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专题报道,抓住典型事例,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感染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农村责任医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千名社区责任医生”培训工作,加强规范化培训,切实提高农村责任医生的业务水平。建立市级责任医生培训讲师团,采取走下去的办法,组织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社区,开展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完成今年千名农村责任医生培训任务。二是开展“结对指导”活动。各县(市、区)要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中高级医师与农村责任医生进行结对,开展双向医疗业务指导和咨询,努力提升农村责任医生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落实相关的城市医生支援农村的各种政策和办法,制定和完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不断增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责任医生激励机制。要切实解决好农村责任医生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劳务报酬问题,做到责权明确,谁服务谁受益。五是开展“百名现代赤脚医生”评选活动。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名现代赤脚医生”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进一步提高农村责任医生的服务水平。
(三)确保农村卫生经费投入到位。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农村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冲抵农村公共卫生项目配套经费,切实将农村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切实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卫生投入,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力争到2008年底,以县为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达到90元以上。各地要及时对每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查摸底,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制定房屋、设备等改造计划,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力争两年内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貌有一个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