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加快农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要以户为单位,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录入农民健康资料并及时更新,实现家家户户有健康档案的目标。健康档案由相应的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利用,要规范农民健康档案管理,综合现有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各项工作所建的个人档案,并将平时随访、各种诊疗、保健等情况,随时记入档案,为农民建立综合、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加快农民健康档案电子化,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确保档案信息及时、完整、可靠,发挥应有作用。
(四)大力推进农村健康教育工作。各地要依托村级老年协会、妇委会和文化俱乐部,深入开展村级“健康俱乐部”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村村有“健康俱乐部”,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健康教育场所。社区责任医生要切实负起农民群体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责任,要将农村健康教育工作作为上门随访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每月在俱乐部至少开展一次健康教育专题活动,通过面对面交谈、健康讲座及咨询、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切实帮助农民树立良好的健康观念,自愿采纳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
(五)继续扎实推进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政府负责提供两年一次的体检。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好有关宣传和组织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完成今年体检任务。要加强困难群体的健康服务工作,做好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群体的健康体检工作,体检项目按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体检要求,提供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并保证体检质量。
(六)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步伐。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以县为单位,今年内全面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农民就医即时即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76%以上。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行与管理出发,理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经办机构工作用房、办公设施、工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确保资金安全。逐步完善补偿方案,实行大病住院统筹为主,兼顾小病门诊统筹的保障模式。今年起,全市推行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制度,引导农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扩大农民受益面。
(七)切实将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转向农村。各地要根据县乡一体化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要求和“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乡镇卫生监督分支机构设立任务,配备适当数量的卫生监督员,确保“工作用房、工作经费、基本装备”三落实。要建立“农村卫生监督日”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利用乡镇集市等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执法,增强农民卫生法律法规意识,净化农村饮食和卫生市场。各地卫生部门每旬要选择1天作为“农村卫生监督日”,派遣农村卫生监督小分队深入农村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市场等监管整治。要加强与当地责任医生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和解决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村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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