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7〕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
学校食品事关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在全市实施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努力改善学校食品安全条件,坚决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从2007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实现校园食品定点配送。全市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堂达到100%定点配送或定点采购,其它农村学校的食堂达到100%定点采购。全市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校内商店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店内食品达到80%定点配送。
(二)阶段目标:2007年,大专院校、市直学校、各类高中、示范性学校和30%的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堂实行一般副食品和米、面、油、肉、禽、蛋等大宗食品的定点配送,蔬菜、水产品和豆制品实行定点采购;市直学校、各类高中、示范性学校和50%的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商店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食品配送率达到30%。2008年,全市70%的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堂实行一般副食品和米、面、油、肉、禽、蛋等大宗食品的定点配送,蔬菜、水产品和豆制品实行定点采购;70%的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商店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食品配送率达到60%。2009年,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堂全部实行一般副食品和米、面、油、肉、禽、蛋等大宗食品的定点配送,蔬菜、水产品和豆制品实行定点采购,其它农村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全部实行定点采购;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商店全部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食品配送率达到80%。
三、配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