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台政发〔2007〕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法制工作机构认真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许多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温岭市人民政府等41个单位为200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郑树新等51位同志为200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现予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以先进为榜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台州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台州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台州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共41个)
1、温岭市人民政府
2、仙居县人民政府
3、椒江区人民政府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市农业局
7、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8、市审计局
9、市统计局
10、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11、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2、市建设规划局
13、市烟草专卖局
14、市环境保护局
15、市交通局
16、市公安局
17、市水利局
18、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19、椒江区交通局
20、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1、市建设规划局黄岩规划管理处
22、黄岩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23、路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24、市建设规划局路桥规划管理处
25、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26、临海市财政地税局
27、临海市交警大队
28、临海市公路运输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