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气候环境的变化、耕作制度的变革和种植结构的调整,我市农业重大病虫灾害频发,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危害趋势加重,农业生物灾害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对发展现代农业、高效生态农业构成了严重威胁。由于农作物病虫具有迁飞性、流行性和暴发性的特点,对其监测和防控是一家一户甚至一个局部地区难以做到和做好的专业性强、艰巨复杂的工作。若监测防控不到位,一旦暴发成灾,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危及国家粮食安全,而且影响人民正常生活秩序、人身健康和生态环境,甚至成为引发社会危机的公共突发事件。因此,植保工作是关系“三农”、关系社会大众、关系国家安全的公共服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理念,切实加强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农业生物灾害防控,确保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公共植保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植保测报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做到既有面上植保人员,又有专职测报人员。按照上下基本一致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植保、植检综合建站。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农业主产区乡镇至少有一名专职公共植保员,非农业主产区乡镇也要落实兼职植保员。培育发展一批村级、种植业生产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专(兼)职植保员,并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植保人员的培训,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激励机制。
三、尽快完善农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各地要加强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和植物疫情监测这一基础性工作,充实专业人员,配置测报设备。属国家级、省级重点区域测报站的县级站,须配备3-5名专职测报技术人员。根据区域作物布局、种植面积和代表性设置监测预警网点,水田按每3-5万亩设立一个监测点,并配备一名兼职测报员;蔬菜、水果等其它经济作物则根据区域作物布局、作物类型、种植面积合理设置。通过2-3年努力,构建覆盖全市、运转高效、快速反应的预警监测网络。同时,进一步完善病虫情报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农技110”信息服务体系、“农民信箱”、电视、广播等载体,开展病虫情报信息预报,使农民听得到、看得见,抓住防治适期,提高防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