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7〕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八日
台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和浙江省版权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权函〔2006〕34号)的精神,特制定我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市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行业协会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格局。
2、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依次推进。
3、抓好典型,促进工作。坚持抓两头,对领导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认真依照并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全面推动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