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区十个方面实事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10号)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6年市区十个方面实事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积极抓好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十个方面的实事如期完成。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市区十个方面实事及责任分工
一、建成1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和6万平方米农民公寓,动工建设6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二、新建市区道路18公里、污水管网18公里,新增绿地3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三、基本完成玉溪引水隧洞主体工程和水阁水厂土建主体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建设局。
配合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政府。
四、完成市区内河调水工程,动工建设滨江景观带生态景观区、城市意象区工程及滨水公园。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五、动工建设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政府。
六、建成体育中心训练场,在市区所有社区配设"全民健身路径"。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莲都区政府。
七、开工建设丽水职业高中、丽水中学迁建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国土局,莲都区政府。
八、开工建设市福利院项目。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九、完成仓前菜市场改建,建成水阁菜市场,开工建设灯塔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