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方面的作用,建立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的价格体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布局,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鼓励发展“减量化、再使用、可循环”的节约型经济,把促进生态市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纳入到规范有序的轨道。
(一)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布局
按照市和县(市、区)两个层面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同地域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要求,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
--东部中低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区。范围包括莲都、缙云、青田三个县(区),主要任务是突出在保护中有重点开发,建设水土涵养林和经济林,搞好瓯江流域下游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中部低山丘陵生态环境建设区。范围包括松阳、云和、景宁三个县,主要任务是保护好现有资源和森林植被,重视库区和松古盆地四周的植被保护,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资源环境条件。
--西部中山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包括龙泉、庆元、遂昌三个县(市),主要任务是保护现有林业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切实保护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不受破坏。加强源头水系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治山治水相结合,防止生态系统遭受破坏。
(二)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各项土地政策,在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上,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准入制度。继续完善土地收储制度,合理有序地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强化土地集约利用。
充分发挥我市低山缓丘的资源优势,选择合理的土地开发模式,综合开发利用低山丘陵,努力增加土地供应。继续开展村庄整治工程、宅基地复垦、荒草地整理开发等措施,确保土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破解要素制约。依法加强对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湿地、矿产资源等保护,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进一步开展百万亩生态公益林工程、百万亩笋竹林基地、百万亩原料林基地、城镇山体绿化工程、沿江沿路绿色长廊工程等建设,把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三)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优化工业经济布局,整合各类生产要素,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以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为抓手,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制定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核算体系,努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产生量。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比例达20%,万元GDP综合能耗和水耗逐步下降,全市40个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建设初见成效,市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合成革产业园成为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节能、节材等技术,积极做好工业废渣等综合利用工作,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规范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等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营造节约型社会。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建设乡村垃圾集中清理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利用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推广沼气工程,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
大力倡导健康、适度、环保的绿色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鼓励节俭文明,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产品的比例。
(四)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和全社会环保意识
按照“两个保持”和“两个同步”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加大对主要流域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重视农村饮用水问题,抓好水环境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积极鼓励科技人员投身生态市建设,不断提高我市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第九章 推进“平安丽水”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和民主法制建设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妥善处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努力促进就业。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劳动力培训事业,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提高劳动就业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把扩大就业、合理控制失业率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考虑目标,将再就业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和职工参加补充养老保障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养老保障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格局。逐步扩大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重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发展老龄事业。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制度、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并积极推行分层分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三老”人员的补助标准,大力促进救灾救济、老龄保障、优抚安置以及慈善、助残、孤儿救助等社会互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健全社会救助组织体系和网络,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
--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合理运用税收调节杠杆,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动员全社会力量重视和帮助低收入阶层,通过采取设立扶贫救济专项基金等,加大贫困救济的政策力度和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二)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加快发展卫生事业。以社会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发展和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卫生医疗服务,突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三大重点,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和布局调整,强化医护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加大对主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切实做到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分开、医药分开。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建立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机制。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快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发掘和推广,切实有效提高民族医药诊疗技术。继续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结核病防治项目”和“母婴健康工程”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运行机制和服务网络,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艾滋病、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到2010年,全市人均卫生资源、卫生设施标准、国民健康指标等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普及城乡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障制度,形成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专科医院优势明显,二级医院基本覆盖的医疗服务体系,并逐步构建起社区卫生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