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有利于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将丽水市喷泉大酒店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列为第四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整改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整改。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在年内整改完毕。各地要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列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在隐患确定、公布挂牌、隐患整改、销案摘牌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及时督促,因地制宜,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值班看守,确保安全。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保证整改资金投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在期限内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火灾隐患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完善机制,确保整改
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是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实施长效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重大火灾隐患专家论证组,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有关问题。市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督导制度,明确督办人员和责任,提高督导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整治期间,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监督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对那些久拖不改,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切实解决当地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