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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十一五”时期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地调节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既依法规范,又提高效率。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审批中心。
  (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广泛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并以此促进全社会法制意识的提高。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司法局。
  (八)完善各类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提高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参与。
  以上重点工作协调人为崔建宏副秘书长。
  七、金建新副市长负责的重点工作
  (一)努力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合理控制失业率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培育和规范劳动力市场,深入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积极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责任单位:市人劳社保局。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城镇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逐步实现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全覆盖,扩大城镇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重点建设以农村为主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在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的同时,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保障对象调整机制。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即征即保"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的管理和服务。逐一做好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市人劳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三)积极发展慈善、助残事业,在全社会广泛倡导扶贫济困、乐于助人的良好风尚。切实做好宗教、外事、侨务和对台事务等工作。多形式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多形式推进"双拥"活动,努力支持驻丽部队建设。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慈善总会,市民宗局,市侨台办(外事办),市民政局。
  (四)结合生产力布局的调整和优化,推进乡镇设置和区划调整,完善管理与服务职能,特别是更好地发挥乡镇政府在构筑大社保体系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重视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发展老龄事业。根据实际能力,有计划地抓好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老年公寓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老龄委,市残联,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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