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文明办牵头,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参与。
(二)实施一批社会发展工程。按照丽水市、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在丽水市区,根据实际能力,有计划地抓好丽水中学和职业高中迁建、职业技术学院扩建等教育项目建设,中心医院综合病房大楼、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妇幼保健院迁建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体育中心、电视中心、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等文化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广出版局(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丽水电视台。
(三)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切实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各类成人教育。支持丽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电大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优化专业设置,进一步培育和强化特色优势。积极发展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改进对学校的考核和管理,完善师资培训制度,多形式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全面提高城乡教育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把我市加快科技进步的切入点放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上,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深入实施"产业升级"工程、"双百双千工程"和"科技奠基工程"。帮助和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技术动力机制,通过建设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或块状经济生产力促进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等,多形式形成自己的科技进步依托。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从丽水环境条件出发,支持已有企业和引进外来企业积极发展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培育产业集群为目标,有组织地整合资源,加大对共性技术,尤其是节能降耗、生态保护技术的攻关,着力提升产业和区域的技术进步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贸委。
(五)加快推进绿谷文化建设。着眼于特色文化培育,加强对历史文化和畲乡等民族民间文化、华侨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着眼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以乡村和社区为重点,继续实施"东海明珠工程"和"山花工程",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着眼于推进文化精品创作,抓好国际摄影文化节和艺术展等重大活动,努力创造出更多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文化产品。着眼于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传媒建设,加快培育青田石雕、龙泉青瓷宝剑、遂昌和松阳黑陶、云和木制玩具等重点文化产业及区块。着眼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普及科学知识,大力弘扬"丽水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继续积极做好史志等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