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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十一五”时期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十一五”时期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面完成市政府"十一五"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丽水更快更好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报告》确定的"十一五"时期若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给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
  一、刘希平市长负责的重点工作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面实施《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实现丽水经济和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参与。
  (二)坚持以规划为龙头,调整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建立城乡互动发展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参与。
  (三)按照科教兴国战略的要求,强化教育科技两个支撑,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均衡发展,为产业提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全面推进科技进步,为经济增长特别是增长方式转变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四)围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着力构建三大保障系统。全面实施"六个一批"工程,建立健全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发展保证系统;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加快发展内在要求的生态保护系统;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确保社会稳定的民生保障系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参与。
  (五)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与完善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六)稳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城乡管理,妥善解决各类社会矛盾。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参与。
  (七)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政府。着力提升科学发展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努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的能力,弘扬务实高效的作风,保持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和本色,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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