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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丽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丽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丽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四日

2006年丽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2006年全国、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我市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制订2006年度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平安丽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继续贯彻"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原则,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粮、肉、蔬菜、豆制品、水产品、餐具、儿童食品等为整治的重点品种。通过整治,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整治目标及职责分工
  (一)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内容:重点抓好化肥、农药、种子的市场监督专项整治和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抽查检查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产品标签标识规范和高毒杀虫剂;组织开展对农药批发市场和主要农药经营店(点)的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对蔬菜、肉类专项整治,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猪肉瘦肉精等饲料兽药残留的抽查;加大对违禁药物使用的专项整治力度,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2.整治目标:新增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新增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个,新增国家无公害农产品17个,新增有机、绿色食品5个;定点农贸市场、基地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生猪"瘦肉精"残留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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