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6〕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实行全市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全面检查县(区)年度教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促进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有效手段。根据《抚州市2006年度县(区)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年终教育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根据《抚州市2006年度县(区)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考评内容主要为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情况,具体考评办法由市教育局制定并另行下发。
二、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以经常考核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年终考评由市教育局牵头,组成若干考评组对各县(区)教育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各县(区)要对照市政府年初下达的教育工作目标进行认真自查,准备完整的档案资料,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三、考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