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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函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函
(抚府办字〔2007〕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抚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抚州,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国家专项预案的规定执行,见附录9.1。
  1.4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做到平战结合,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保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市各级政府和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四)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五)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将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现行应急工作体制,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市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市卫生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员会)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必要时由市长任总指挥,市有关领导、市卫生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外侨办、市气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医药公司、市红十字会、抚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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