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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函

  4.1.2 II级响应
  (一)II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I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有关部门启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II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II级响应行动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在省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做好有关医疗救治等先期工作。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省卫生厅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市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4.1.3 Ⅲ级响应
  (一)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设区市人民政府启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Ⅲ级响应行动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当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时,请求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省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凡属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区域的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先期处置。
  4.1.4 IV级响应
  (1)IV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IV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IV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IV级响应行动
  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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