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遵义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16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遵义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遵义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会议精神,根据《贵州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百日行动的主要任务
此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查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的“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疾控中心违法用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一)“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以租代征”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12月20日前,各地要对“以租代征”问题进行逐一清理,按照查处权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到今年12月20日前,各地要全面清理开发区或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用地行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三)“未批先用”行为的清理和整治。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12月20日前,各地要查清本辖区内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查处权限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