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
(1)城市消防规划建设。做到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及时对完成的城市和乡镇消防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到2010年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到规划标准。
(2)城镇消防站建设。适合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心城区(含南北)加快构建成为80-100平方公里的建成区规模、承载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按照“保护面积4-7平方公里,接警后消防车5分钟到达责任区边沿”的规定建设城市消防站,按照公安部《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中心城区消防站增至10-15个,各县市建成各类消防站,到2010年城镇消防站布局合理,战斗力强。
(3)消防装备建设。配备大功率水罐车、云梯车、高喷车、泡沫车和处置化学事件所需的消防特种装备,到2010年全市消防执勤车辆达到《公安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的规定,十多个种类,灭火救援物资后勤储备充足,特勤队伍装备齐全,扑救大型立体火灾和抢险救援的能力得到加强。
4、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以现役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大力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到2010年,消防警力要达到600人以上,基本满足部队执勤备战和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乡镇、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单位普遍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足消防装备,到201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强大的消防保卫力量。
5、消防信息化建设。
到2010年,建成遵义市消防指挥通信中心,与省消防总队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构建遵义市跨区域或联合作战指挥信息系统,依托金盾网、互联网,实现办公自动化和消防监督与服务网络化。
6、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评价机制。
为了适应现代政府职能作用的转变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政府消防安全评价机制和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价机制。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结合消防行政监督职能的转变,扶持建立一支门类齐全、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的消防技术中介服务组织。
7、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为了提高全民消防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社会化教育,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畅销机制,建设消防教育馆,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素质,到2010年,全市群众的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