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十一五”消防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遵府发〔2006〕19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十一五”消防发展纲要(2006-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遵义市“十一五”消防发展纲要(2006--2010)
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遵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遵义市“十一五”消防发展纲要》,提出2006-2010年本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大项目(工程)和2010年的阶段性目标,以指导本市未来五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工作发展现状
(一)消防工作发展概要
1、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通过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特别是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批准的公安部、
监察部和国家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理清了全市各级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以及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地位、责任和相互关系,基本建立起了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消防监督、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为全市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全社会消防安全氛围日益浓厚。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的提高。以传媒网、互联网、农村远程教育网和日常社会面宣传为主要架构的消防宣传“三网一面”体系基本形成,消防站开放和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企业的“四进”活动方兴未艾,全市消防安全氛围空前浓厚。
3、全市消防安全状况显著改善。
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相继组织开展了以排查现有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为重点的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建立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查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了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同时,消防、规划、建设、工商、文化等部门严把行政审批关,杜绝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的建筑和场所投入使用,从源头上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的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