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80%以上。
(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基本实现检测计划、抽样检测和信息发布的统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4个行业12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到100%。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 组织、责任体系和网络建设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均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工作有机构、部署、考核和经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政府明确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都要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对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能做到兑现责任书、承诺书和目标考核中的奖惩。
3、建立完善监管网络。各乡(镇、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做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设备、经费、工作职责和制度及档案资料。乡(镇、街道)设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行政村(社区)设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有“两员”工作职责、培训制度、开展工作的记录和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完善监管体系。
(二)综合基础工作
1、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县(区)、乡(镇)、村及相关监管部门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报示范县创建工作动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定期统一发布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2、信用体系建设。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企业中确定一批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