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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抚府字〔2007〕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体消防官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赶超发展”的战略部署,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扎实工作,狠抓消防工作的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消防宣传工作实现新突破,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得到新加强,消防部队的装备建设水平有新提升,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逐步提高,全市消防工作呈现出喜人的发展态势,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先进县(区)人民政府
  临川区人民政府
  黎川县人民政府
  金溪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消防大队
  临川区公安消防大队
  崇仁县公安消防大队
  南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金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南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先进消防官兵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参谋长周军海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甘人民
  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秘书科科长饶金旺,参谋游勇杰、周欣宇
  市公安消防支队警勤分队代理排长杨云,士兵李惠军、滕乂暤
  临川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庆忠,参谋肖永华
  临川区公安消防二中队士兵胡志刚
  东乡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黄文斌,代理排长徐木林
  金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黄平辉,代理排长刘强
  资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排长何新茂
  崇仁县公安消防大队副教导员余前进,代理排长葛新生
  南城县公安消防中队副中队长熊力
  黎川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先申
  广昌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顺科,代理排长葛义刚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力争开创新的工作业绩。2007年,是全市加快实现赶超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抚州市消防建设与发展三年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各级各部门和全体消防官兵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担负起消防工作的泰山之责,为开创我市消防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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