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
(抚府字〔2007〕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现将全市2007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项目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列入2003年省第二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中小型水库共187座,其中:中型21座,中央及省补助的重点小(一)型13座,一般小(一)型43座,小(二)型110座。2004年-2007年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总座数512座(含省规划内),其中:中型21座,中央及省补助重点小(一)型13座,市奖补小(一)型70座,一般小(一)型39座,小(二)型369座。截止2007年1月15日,全市省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累计开工111座,占规划总数的59.4%,开工率低于全省平均数15.3个点,除中央补助的9座中型和9座重点小(一)型水库因国家资金计划未下达而不能开工外,全市尚有58座没有开工,其中:乐安16座,崇仁14座,南丰9座,南城5座,临川4座,金溪、东乡各3座,黎川、宜黄各2座。市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率也未过半。目前,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整体相对滞后,各县(区)进展不平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除险加固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对除险加固重要性认识不足,除险加固责任未真正落到实处。特别是县(区)负责的小型水库,不少地方没有按赣府厅发[2003]54号文件要求,落实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人,有的虽然明确了除险加固责任人,但在配套资金筹措、工作措施落实等方面没有真正落实责任。二是筹资力度不大,除险加固资金不到位。不少的县(区)至今没有落实稳定的资金渠道,县、乡财政投入较少,又没有很好地整合各类水利横向资金和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置换加固资金,导致开工率较低,已开工项目难以按设计要求完成加固任务,大部分小型水库险情隐患并没有根本消除。三是工程竣工验收不及时。2004年下达投资计划的中央第一期规划内高坊、麻源2座中央补助的中型水库,以及老赵、南头、黄家源、龙和等4座省补的重点小(一)型水库目前均没有验收。
2007年是省政府提出的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最后一年。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我市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一是各地要对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抓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逐座落实没有开工、完工的项目。除中央补助的9座中型和9座重点小(一)型水库,需视国家资金计划下达情况而及时开工外,其余目前还没有开工的项目,必须尽快开工,而且所有已开工项目要确保在2008年汛前全部完工。二是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的同时,各县(区)财政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要认真贯彻执行赣府厅发[2003]54号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省委孟书记的批示要求,充分整合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以工代赈等多方面资金,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要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其产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通过延长租赁承包年限、拍卖水库经营权置换资金,专项用于水库除险加固。三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要进一步强化建设“三制”,加强质量监督,注重工程档案管理,力争将每项工程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