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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消防建设与发展2006-2008年规划的通知

  4、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建立适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建队体制、执勤方式、训练管理、作战指挥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建、管、训、养、用”。每年举办一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指挥员业务培训班,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比武竞赛活动,巩固提高其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二)推动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06年,抚州市城区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的编制,市政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各(城)区和国家重点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和报批。2007年,完成市城区消防专业规划报批,各县(区)和国家重点镇市政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完成发展较快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2008年,完成发展较快镇消防规划报批,加强工业园区、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城市拆迁改造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抗御火灾能力。

  (三)抓好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达标。市公安局全面开展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达标,实现消防工作多警联动。2006年,消防监督达标纳入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内容,40%城区和城关镇派出所、30%其他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基本达标;2007年,70%城区和城关镇所、60%其他派出所达标;2008年,所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100%达标。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和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水平。2006年启动政府消防互联网站建设,2007年市消防支队的政府消防互联网站基本建成,全面实现网上消防行政审批、网上监督重点单位、网上远程消防宣传教育和远程监控自动消防设施。2006年,实现消防支队、大队与公安部门直接联网。进一步完善消防支队、大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部门业务网页,发挥网络功能,加强网络应用。建成覆盖消防支队和消防大(中)队的远程教学、即时通信、视频监控、桌面视频会议等系统。
  积极推进110、119、120“三台合一”建设。三年内,建成市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消防支队完成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的建设和改造,抚州市城区大中队建成宽带数字化接处警终端,逐步实现全市联网指挥和调度。加强无线通信三级组网,按标准配备电台,2006年50%的消防中队配备佩戴式电台,2007年80%的消防中队配备佩戴式电台,2008年所有消防中队配备佩戴式电台。逐步建立远程可视化灭火救援作战指挥系统,三年内消防支队要配备多功能的火场通信指挥车。

  (五)提高业务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字[2004]300号),市消防支队年度消防业务基本支出预算以支队现有现役官兵人数,参照市本级政法部门公用经费标准安排,临川区消防大队的消防业务基本支出年度预算经费基数不低于50万元,其他各县消防大队的年度预算经费基数不低于10万元,并随财力增长逐步加大经费保障,尽可能满足当年任务需要。市消防支队建设30-50亩的农副业生产基地。三年内完成5个县(区)消防大中队危旧营房改建或迁建任务,其中:2006年,改建临川消防二中队,搬迁南丰消防大中队、乐安消防大中队;2007年,改建金溪消防大中队, 搬迁东乡消防大中队。2006年各消防大、中队针对实战需要建设一个功能完善的体能训练场。2008年前,建成市消防特勤中队并按公安部标准建成训练基地,全面实现集中训练、分散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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