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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运量发展目标
  货运量及货物周转量年平均递增率为6%,2001年货运量达到53万吨、货运周转量达到4亿吨公里。“十一五”期间货运量为238.4万吨、货物周转量为17.9亿吨公里。港口吞吐量(区内砂石)2010年达到176.5万吨。
  (3)港口基础设施发展目标
  根据航道条件,重点抓好廖坊库区港口建设。计划在2010年投入100万元进行廖坊库区港口建设,建成以抚州港为主枢纽,干支协调,布局合理,集疏运、旅游、层次不同的港口群体。
  积极开拓水运市场,依托向-莆铁路,在市统一组织协调下做好湄洲湾码头建设前期工作。
  (4)运输企业和运输市场发展目标
  用发展的眼光和全新的理念,对水运企业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实现强强有联合,创建一个响亮的抚州航运企业品牌。
  加强水运市场管理信息化,依法行政,对运输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十一五”期间,市处建设好信息网站,开发货运交易、船舶交易微机信息网络系统,并与各水运企业及全省实现信息联网。
  (四)铁路建设
  目前,我市境内铁路里程仅144公里,浙赣、鹰厦铁路擦境而过。要适应和加快我市交通大通道和交通网络的建设形成,必须同时加快我市铁路建设。“十一五”期间,在取得国家和铁道部门支持新建向莆铁路的同时,做好抚(州)瑞(金)铁路的前期工作。向莆铁路跨闽赣两省,由江西向塘从向东线抚州北站引出,经抚州市临川区、南城县、南丰县,三明市建宁县、沙县、尤溪县,东达福州港、西达梅州湾,全长580公里(其中江西境内130公里),总投资240亿元。
  (五)交通文明建设
  1、交通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
  今后5至10年,我市交通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在全市交通行业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和谐平安社会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以思想道德修养、科技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优化环境、优良秩序、优质诚信服务为主要标志的交通行业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推动交通行业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性的根本性转变,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到2015年把全行业建设成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文明行业。具体目标为:
  (1)公路交通方面
  --各县(区)每年创建1至2条县乡(镇)村文明路,“十一五”期间,全市建成文明路550公里。到2015年所有的县乡(镇)村水泥(油)路基本建成文明路。
  --各县(区)每年创建1至2条跨县以上和本县(区)内客运文明班线;每年新增3%左右的文明客运班车、文明出租车。10年内50%以上的跨县(以上)客运班线、客运班车、出租车成为文明班线、文明客运班车、文明出租车。
  --5年内80%的县以上客运汽车站建成文明客运汽车站;10年内全部创建成文明单位。
  --各县(区)每年创建1至2个文明维修站(厂),5年内全市50%的汽车修理站(厂)建成文明维修站(厂)。
  --5年内全市50%的搬运企业建成文明搬运企业。
  --全市交通部门所属车辆检测站分别成为文明检测站。
  --5年内全市50%以上公路养护队建成为文明养护队。
  (2)水路交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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