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抚府发〔200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抚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
“十一五”交通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好“十一五”交通规划对于加快全市交通建设、促进抚州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及范围
根据2004年6月7日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赣交计字[2005]35号)要求以及南京战区及省确定的东南沿海军事斗争的作战预案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设想,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章确定的规划权限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市、县(区)分级规划,市域交通规划以公路、水路为主,铁路为补充部分。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公路建设、公路运输、水路发展、交通文明建设和科技教育信息等。
三、规划编制的原则
坚持从发展我市社会经济出发,与我省“承东启西、南北对接、对接长珠闽”战略相吻合,加快闽粤赣三省交通发展区域协作,坚持以省规划为指导,全市综合运输布局规划相协调,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科技进步、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
四、规划编制的方法
《抚州交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设想》是根据市、县(区)各级交通规划工作要求,着眼于我市生产力布局、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战略,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采取市、县(区)分级规划,在组织编制专题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组织论证的基础上,呈报政府审定批准。
第二章 交通现状及发展预测
一、现状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地处北纬26029/至28031/,东经115035/至117018/之间,南北长222公里,东西宽169公里,全市国土面积1.88万平方公里。辖一区十县(临川区、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南丰县、南城县、黎川县、金溪县、广昌县、东乡县、资溪县),151个乡镇,1939个村委会,人口380万人。本市东邻福建、南与赣州毗邻,西连吉安、宜春,北与南昌、上饶、鹰潭三市接壤,“控带闽越,襟领江湖”。地势东高西低,东、南、西三面环山,境内地形多为丘陵山地,绵延起伏,“七山半水两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为全市地貌地类轮廓的概括。本市有近省会邻福建的区位条件,森林覆盖面积大,矿产资源丰富,农业具优势,轻纺、汽车、医药等工业有一定基础和规模,但经济总量小,发展潜力大,前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