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抚府发〔2007〕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林业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市林业局 2007年11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快城乡绿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建设绿色生态抚州。现就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完成人工造林总面积50万亩。其中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30万亩,完成平原及四旁造林14.5万亩,完成交通干线通道两侧绿化造林5.5万亩。加强公路沿线林木管护和封山育林,进一步改善我市公路沿线的林相,把绿色通道建成我市的绿化线和风景线。
二、工作重点
(一)平原造林。平原造林一直是我市造林绿化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今年,各地一定要有一个突破。要广泛动员、精心安排,组织群众和造林大户参与平原造林。今冬明春,各地要加强主要公路沿线两侧沟、渠、堤、路和村庄四旁地造林,尽快提高我市平原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全市各个新农村建设点,按照“沟、渠、堤、路、村庄四旁空地”全面绿化的要求,搞好植树造林,提高绿化水平。在平原造林和四旁造林中,各地要突出发展杨树和速生树种。
(二)通道绿化。加强我市主要公路沿线造林、封山、补植,全市主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所有荒山荒地都要在今冬明春全部造上林,疏林地和低产林地要进行补植和改造,改善公路沿线林相。对公路沿线有林地封山禁伐,除毛竹可以择伐外,其它林木一律禁止采伐,各县(区)的木材采伐计划,包括自用材计划,不得安排在公路沿线,封禁区内不得新批采石、采矿、采煤、烧窑等破坏林地的项目,已有的坚决取缔关闭。绿色通道造林绿化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乡(镇)政府负责落实。沿线有林地的封山禁伐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原料林基地建设。鼓励营造林企业、大户、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资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每年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面积30万亩以上。市内年耗材在5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加工企业,必须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与其加工规模相配套的原料林基地,逐步实现生产原料70%以上由企业自建基地解决的目标。今冬明春,市内每个年耗材在5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加工企业必须造林300亩以上,对不按要求建立原料林基地的企业,一律列入整改企业,对其原料供应进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