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的原则,形成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二、建设规划、进度和管理模式
(一)建设规划:以建立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点、城市商业区和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回收站为基础,以建立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处理交易市场为核心,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为牵引,构建并完善我市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1、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点。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设置60个再生资源回收点。社区每1000-1500户居民区中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点,主要负责回收居民交售的生活性再生资源。按照方便交售的原则,每个再生资源回收点按需配置流动收购车。再生资源回收点实行统一制式和统一网络标识,配备统一制式和编号的流动回收车辆,实行统一服务和规范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点与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处理交易市场紧密衔接,回收物由分拣加工处理交易市场当日清收,原则上不在回收点储存。
2、城市商业区和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回收站。城市主要商业区按街道地段合理规划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按需配置废品收购车辆,负责对该地段行政事业单位和商业场所再生资源的回收。原则上一个工业园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负责对工业园区范围内再生资源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站实行统一网络标识和规范管理,采取由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收购或承担企业清洁等方式进行再生资源的回收,回收物用统一标识、封闭式废品回收运输车辆送往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交易市场,进行分拣处理。
3、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交易市场。选择城郊适合且便于运输的地方建设一个具有废品储存、分拣、初级加工、交易、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的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交易市场,市场内设废旧有色金属交易区、旧货交易区、生活废品交易区、废旧机电设备和报废汽车及废钢铁分拣加工交易区、废气废渣废油处理区、生活服务及经营管理保障区。
4、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交易市场建设标准:
(1)占地面积约600亩,由市政府规划选址,市供销合作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建设;
(2)外墙围档,场内建筑房屋采用封闭式混合结构。每个交易区设再生资源交易办公室,负责对再生资源收购、储存和对外交易;
(3)再生资源按区分类储存,货物存放整齐,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对市场区域范围进行消毒,杜绝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