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障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相关待遇。凡在园区或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凡在园区或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并与企业续签了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且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廉租房。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可按个体工商户或自谋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的20%缴费;如进入园区或中心城区其它企事业单位就业,单位参保的,则按单位12%、个人8%进行缴费,缴费基数不变。
7.优化就业环境。对园区或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适当提高员工待遇,完善工资支付规定。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有力保障。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加强劳资双方的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做响旅游品牌,以旅游聚人气
1.对我市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旅游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2.开拓本地市场,聚集市内人气。充分利用本地市场,做好“宜春人游明月山”、“宜春人游宜春”的本土文章。各县市要开通至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专线,发动市民游览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和市内其他旅游景区(点)。积极开展中心城区“一日游”或“多日游”。
3.瞄准周边市场,做旺一方人气。加大对本省及湖南等周边省区旅游推介力度,形成宜春旅游的中程旅游市场。组织全市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赴周边城市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推介,招徕游客。邀请周边有实力的旅行社推介、宣传宜春旅游。
4.辐射远程市场,吸引四海人气。在大力开发和充分利用周边旅游市场的基础上,延伸半径长度,扩大辐射范围,使宜春旅游叫响全国、走向世界。加速推进宜春明月山机场筹建工作,充分利用动车组停靠宜春和武吉高速公路途经宜春的有利条件,通过宣传营销,吸引上海、浙江、湖北、广东等地的游客。突出我市“月亮情之旅”的主线,发挥禅宗、温泉品牌的优势,大力开发境外旅游市场,吸引境外尤其是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地的游客。对开发境内外旅游市场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5.举办节庆赛会活动。继续筹办好月亮文化节,打响月亮文化品牌。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把招展引会工作提高到招商引资的高度,支持向上级部门争取将商业性会议举办地放在宜春,鼓励我市的名牌产品经销商将国内国际知名企业的年会、培训会、论坛会吸引到宜春召开。对引进会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会展规模的大小和影响力,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6.对旅游企业给予长期的人才培训、培养支持,提高旅游行业整体素质;对业绩突出的旅游企业,给予企业和相关人员一定的奖励和支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