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国家标准,特别是“贵州多功能高效A、B型沼气池施工图纸”的质量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验收,计10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1. 各县、区(市)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县级验收,并于4月底向市提交申请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和相关检查资料。由市农办和市水利局牵头组织检查验收组验收,市级抽验不低于30%。检查验收将按《贵州省基本农田建设规程(修订)》(黔农[2004]3号)和《遵义市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标准逐项进行评分,评定等次对前三名给予单项奖励。对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工程资金管理不严,造成违纪违法情况的县、区(市),取消该项工作当年评奖资格。
2. 农村沼气建设考核评比由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按检查验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出等次,报市政府审核。考核评比的前三名报市政府审核后予以表彰。
遵义市2007年气象服务和农资服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 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70分)
(一)气象服务(40)
1. 人工影响天气(24分)
(1)建立健全县级人影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计2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人影办主任因人事变化未及时补充不计分。
(2)人工增雨防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经费全部到位计6分。每少10%扣0.4分,低于50%不计分。
(3)制定标准化炮点建设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计4分。其中:完成硬件建设计3.2分;完成软件建设计0.8分。按照要求购买火箭人工增雨发射系统计2.4分;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火箭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流程计1.6分。
(4)安全生产计6.4分。其中:年初县级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人影安全责任书计1.6分;作业人员全部参加培训持证上岗计1.6分;专用装备按规定年检计1.6分;严格空域申请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计1.6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计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未经批准擅自作业,实行一票否决。
(5)4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雨量点按规定上传雨情灾情,传输及时完整无差错计1.6分。传输有差错或不及时每次扣0.2分。
(6)炮点管理计4分。其中:乡镇明确有分管领导负责炮点的安全管理计2分;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民兵无违法违纪行为计2分。被市人影办评为先进炮点的加0.5分,发生违法违纪1人(次),该项不计分。
2. 农经网目标管理(16分)
(1)完成乡镇农经网工作规范建设与运行任务计3.2分。未完成任务不计分。
(2)完成农经信息员及信息服务骨干培训任务计3.2分。未完成任务不计分。
(3)完成基层农经网与农村远教网工作联合任务计3.2分。未完成任务不计分。
(4)完成贵州农经网宣传工作计3.2分。未完成不计分。
(5)完善农经信息传播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计3.2分。未完成不计分。
(二)农资服务(30分)
1. 化肥淡季储备(12分)
(1)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化肥淡季储备补贴制度,落实储备企业,完成储备任务,兑现储备补贴,规范补贴资金管理计7.5分。